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动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动态维护及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相关要求,现将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动态维护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位于三明城区与岩前镇之间,隶属三元区。规划产业发展导向:以发展中高端氟新材料为唯一核心产业,合理空间布局新能源专用的氟新材料、功能单体及其高端氟聚合物、氟新材料加工制品三大产业板块,带动上下游企业产品链循环发展的氟新材料循环经济园区。本次调整动态维护后,规划总用地面积由原来的238.48hm2减少为147.51hm2,其中工业用地面积由原来的105.57hm2减少为102.03公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评价范围内的村庄主要有黄砂村、坂头村、畔溪村、曹源村、乌龙村、荆西村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向规划编制、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三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星华,联系电话:13507568708 评价机构名称: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单位:三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时间: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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