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运行情况 (一)新建商品房销售增长。据交易部门数据,2020年全市商品房销售337.12万㎡,同比增长28.37%;商品住房销售303.75万㎡,同比增长48.43%。其中,市本级商品房销售100.9万㎡,同比增长105.29%;商品住房销售90.52万㎡,同比增长118.70%。 (二)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增长。2020年全市商品房预售批准面积325.08万㎡,同比增长43.15%;商品住房批准25789套,同比增长52.33%,面积290.84万㎡,同比增长48.57%。其中市区商品房预售批准面积87.70万㎡,同比增长51.81%,其中商品住房批准6617套,同比增长64.85%,面积74.89万㎡,同比增长66.2%。 (三)存量房成交平稳。据交易部门数据,2020年全市存量房交易259.90万㎡,同比增长1.71%;商品住房交易22376套,同比增长0.91%,面积210.83万㎡,同比降低0.71%。其中市本级存量房交易71.17万㎡,同比降低7.63%;商品住房交易7623套,同比降低9.51%,面积64.51万㎡,同比降低10.79%。 (四)房地产投资稳长。据统计,2020年1-11月全市房地产投资141.26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市本级房地产投资56.43亿元,同比增长34.7%。 (五)库存紧缩情况缓解。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商品房库存278.41万㎡,去化周期12.3个月,其中市本级商品房库存38.49万㎡,去化周期6.2个月,较去年同期提升1.4个月。 二、市场调控情况 (一)商品房供给情况。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商品房库存量278.41万㎡,去化周期12.3个月,在合理区间范围内,基本保证供需平衡。其中,市本级商品房库存量38.49万㎡,去化周期6.2个月,少于合理区间范围。但根据2018-2020年市本级商品房年均销售量83万㎡,及2021年市区房源上市148万㎡的计划,后续市本级商品房供应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改善库存紧缩情况,缓解供需矛盾。 (二)价格调控情况。2020年度全市商品住房全年成交均价7973元/㎡,同比增长9.9%,增速在全省排名第3;市本级商品住房成交均价9127元/㎡,同比增长4.8%,成交均价在全省九市一区中排名第9。同时,市本级价格全年增幅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8%),与收入发展情况基本相匹配,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坚决贯彻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精准调控的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和规范,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保供给。一是统筹供应计划。统筹市区、沙县2021年计划上市的房源约230万㎡,20100套(市区约148万㎡,13400套;沙县约82万㎡,6700套),合理安排商品住房上市节奏,满足群众多样性购房需求。二是加强房地联动。按要求将限期开发、限期销售、限期竣工等内容纳入土地出让合同,进一步做好促建促销工作。三是优化销售行为。根据市场实际,适时出台“刚需优先”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政策。 (二)防风险。一是防烂尾。严格执行《三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暂行监管办法》,做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工作,避免开发项目资金链断裂风险。二是防炒房。联合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持续加强中介监管,规范中介执业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三)稳大局。一是增强信息透明。在住建部门官网和市区主流媒体上及时公布预售项目相关信息,做好市场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市场透明度,引导理性购房。二是强化舆论管理。加强对涉房类信息的甄别,对不实信息、虚假报道等行为,及时通报网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媒体责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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